关于十类生态环境问题有奖告发的布告
为进一步鼓舞大众参加生态环境保护作业,实在处理大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,继续改进生态环境质量,坚决打赢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,现就施行生态环境问题有奖告发事宜布告如下:
(一)扬尘源范畴:施工工地土石方未湿法作业、黄土未掩盖、车辆带泥上路、高空抛洒修建废物等问题;
(二)移动源范畴:非整装物料运送车、废物清运车、商砼车等货物运送车辆物料抛洒、成心遮挡号牌、不按规则装置机动车号牌、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等问题;打桩机、挖掘机、装载机、铲车、叉车等非路途移动机械冒黑烟、未挂牌等问题;
(三)散煤源范畴:散煤加工窝点、燃煤茶浴小锅炉、燃煤大灶、经营性小煤炉及违法出产、出售、运用煤炭等问题;
(四)油气源范畴:城市建成区内餐饮门店未装置或许不运用油烟净化器违规排放油烟,或许运用木炭、焦炭等进行露天烧烤问题;
(五)燃烧源范畴:露天燃烧秸秆、树枝(叶)、废物或其他杂物问题;违法出产、存储、运送、出售烟花爆竹问题;
(六)工业源范畴:工业公司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备、躲避监管、偷排大气污染物等违法问题;
(七)“散乱污”范畴:小化工、小铸造、小炉窑、石料加工等“散乱污”企业和黑加油站、黑加油车问题;
(八)数据造假范畴:机动车查验组织、第三方环境监督测定组织、主动监控设备运维组织等数据造假问题;
对上述告发问题,经核对事实的,给予告发人不少于100元的奖赏,详细奖赏规范按相关规则履行。
市纪委监委对告发问题受理、转办、处理、反应、奖赏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,发现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以及执法不严、有法不依、吃拿卡要等风腐问题的,依规依纪问责,并给予告发人额定奖赏。
(一)告发要有清晰目标、内容实在,无伪造、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别人行为,并尽量供给必要的相片、视频等佐证资料。
(二)告发人非职业管理部门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、非新闻作业者,且可供给精确的联系方式且能联系到告发人。
(三)告发的问题未被职业管理部门发现或未被依法处置,未在新闻媒体上发布。
(四)告发遵从一案一奖准则,同一告发问题只奖赏榜首告发人;告发同一主体多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,或许一起契合几个奖赏条件的,不累计奖赏,以单项最高金额奖赏。
(五)告发问题经核对事实后,契合有奖告发条件的,告诉告发人持有用身份理领奖手续。
本布告由市纪委监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作业专班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担任解说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