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开展影响市容市貌广告牌(架)集中清理整治的通告
时间: 2025-12-17 07:49:25 | 作者: 小九直播官网app下载

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,规范城市空间秩序,持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根据《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
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,规范城市空间秩序,持续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,根据《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于12月17日起开展“广告牌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”,严厉打击城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设备、影响市容市貌的破损广告牌及乱涂写、乱刻画、乱张贴小广告等城市乱象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龙港市范围内道路、人行道、广场、绿地、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墙体等处设置的广告标牌、条幅、电子显示屏、宣传栏、实物造型、空中飘浮物、充气模型等户外广告设备及小广告。
2、整改或拆除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户外广告设备(包括但不限于本体破损、零件缺失、设施老化、线、整改或拆除不符合《温州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范》或者内容低俗或存在错别字、设施外壳破损、照明部件故障,广告画面老旧破损等影响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设施。
4、清理在树木、建筑物、构筑物、市政设施及地面上涂写、刻画、张贴和悬挂的各类广告及设施。
1、自查整改阶段(2025年12月16日至21日)。各单位、个人要严格对照整治内容,全方面开展自查,如存在上述违规户外广告设备、小广告,须自行拆除、清洗。未经审批(报备)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备的,应立即进行整改,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2.集中清理阶段(2025年12月22日至30日)。未按要求清理整改到位的,将依法组织清理、拆除,涉及违法的将依照法律来追究责任。
3.长效监管阶段(长期)。我局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,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设备行为。同时,鼓励市民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做监督举报,形成全民参与、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。



